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超期如何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施工合同工期如何确定
关于施工合同工期如何确定来说,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超期可以按照双方的合同内容履行相应的违约。当然了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现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遇到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你需要专业的律师,针对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那么可以在上找专业的律师,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一、无资质承揽工程合同有效吗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发包人可以将自己的工程整体承包给一个有资质的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工程里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分别承包给一个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是不能将本来应该由一个单位完成的活,肢解了包给几个公司。接到活得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手里的部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一必须得到发包人同意;第二,不能将全部活全部分包出去,主体的工程必须由自己完成;第三,分包的这些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而且他们的活是与总承包人具有连带的;第四,分包人禁止再次转包,禁止三包、四包。
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这里看,企业与无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另外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