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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律师律师,执业多年,非常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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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来源:台州合同律师
[导读]: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因被人恐吓、殴打、威胁而不得不签订合同的现象,不只是影视剧中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诸如因买房买地、索取赔偿等原因被胁迫签订合同。或许很多人都知道受胁迫去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不一定知道合同被撤销后,受害者能要求获得哪些赔偿。


合同被撤销后,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要清楚知道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损害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后,受损害者是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当合同被撤销后,受损害者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财产,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那受损害者还可以要求获得哪些赔偿呢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被法院撤销后,受损害者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缔约费用,即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2、履行费用,包括为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和实际履行所支出的费用;


3、合理的间接损失,如由于胁迫订立的合同从而丧失了与他人订立有效合同的机会而产生的损失。


4、人身损害赔偿,若受殴打等暴力胁迫,导致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5、如果因此遭受名誉损害,甚至精神损害的,同样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受害者在撤销合同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及赔偿相应的损失,但都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理遭受的损失,否则最终往往都是无法索赔。


在买卖房屋、土地等高价值物品时,因人身伤害威胁等被迫签订合同的,我们建议应该及时先行报警处理;若最终在无法协商赔偿事宜的情况下,最妥当的就是尽早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最大的赔偿。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社会生活中,趁人之危签订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最常见趁人病重、受伤急需医疗费时,签订低价的房屋、土地等买卖合同。很多人认为签订合同后,合同就是有效的,对方不能反悔,但实际上,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若因此遭受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满足三条件可认定趁人之危合同


乘人之危通俗地讲,就是指利用他人有困难时加以要挟或陷害。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是一方当事人当时必须要面临某种危难或困境。如意外受伤急需大笔医疗费。


2、是一方想利用此困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对方按貌似合理的要求签订的合同。如趁人对方卖房筹医疗费之机,低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是面临危难的一方为摆脱困境,迫不得已,违背自己意愿答应对方要求签订的合同。如受损害方为了尽快筹集医疗费,不得不签订“贱卖”房屋的合同。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合同才是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并不是所有的低于合理价格签订的买卖合同,必然都是乘人之危合同。


趁人之危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撤销的。


同时合同法也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受损害方在法院诉讼撤销合同时,若因为该合同遭受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A因急需筹钱治病,不得不与B签订趁人之危的房屋买卖合同,A也将房屋交给了B使用,当A通过法院撤销合同时,发现房屋受损的,可以要求B赔偿相应的损失。


注意撤销合同的时间限制


尽管趁人之危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受损害方行使撤销权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直白地讲,就是合同不是你想撤销就撤销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若受损害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法院不再保护,届时原本可以撤销合同,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


如上诉例子,若A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起一年内,未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的,就不能在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了,合同就生效,A不得毁约收回房子,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或许有人说,我和对方谈妥不就是可以撤销合同了。确实,双方协商处理的,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但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对方花大心思趁人危难签订对他非常有力的合同,岂能轻易同意解除。况且涉及到房屋、土地、车辆等大买卖的合同,往往都是金额大、利润高,受损害方要撤销合同,最妥当的就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合同了,同时追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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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台州合同律师

律师:宋律师[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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