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现今,乘车出行是人们外出旅游、上班的普遍选择,如公交车、打的、火车、高铁等等。但是,乘车出行受伤也是常见的事情,如公交急刹、的士停车不当等都会导致乘客受伤。那么当乘客坐车受伤时,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乘客坐车受伤谁担责
一般来说。乘客坐车受伤,往往是因为司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如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第三人撞车等等。
这时,乘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司机方赔偿,或要求第三人赔偿,但实践中,要是损伤严重或由司机原因导致损伤的,乘客往往都会要求司机方赔偿。
因为按照的规定,乘客与司机方是存在客运合同的,不管乘客是付费上车,还是司机方自愿免费让乘客上车,自乘客上车后,司机方就需要在运输途中保障乘客的安全,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
如果在此途中乘客受伤的,司机方就需要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过错大小赔偿乘客的损失。
例如,一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因急刹车而受伤,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等,在这些情况下司机方都须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是私家车的,由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公车”的,由所属的公司或工作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了,并非说乘客在乘车途中受伤的,司机方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乘客受伤,是因为以下两种原因造成的:
损害是因为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
损害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因此,乘客坐车受伤的,只要不是因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原因导致的,都可以要求司机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就需要结合实际来定了,要是不清楚,最好找个合同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
日常中亲戚朋友、同事、合作伙伴等熟人进行买卖交易时,往往都只会口头约定运费事宜,即便是签了买卖合同,也是非常简单的,很少会特意对运费进行专门的约定。事实上,合同没约定运费,托运人、收货人双方对谁承担运费又各执一词,承运人又可能横插一脚,这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托运人与收货人谁担责
工作生活中,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朋友、合作伙伴等,一般情况下,基于信任、继续合作的可能等因素考虑,双方都会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给付运费的义务的,但因运费巨大等因素,朋友、合作伙伴反目,以致发生运费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在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时,出现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两者谁承担运费:
1、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约定,明确由谁承担运费。
2、若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而言,货物自提的,运费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运费由卖方承担。
3、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运费由谁付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运费事宜。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承运人可向托运人收取运费
当托运人与收货人没有约定运费,而发生纠纷的,通常任何一方都不会向承运人支付剩余部分或全部运费,导致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后,无法正常收取到运费。这时承运人该向谁收取运费呢往往很多人都无法非常确定。
实际上,在承运人完整提供运输服务后,就有权要求获得所有的运费,不管是货到付款拒付,还是预付款不支付尾款的,承运人都有权向托运人索取运费。因为通常承运人只与托与人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是为托运人运输货物,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当承运人送完货,托运人有最终的付运费的责任。
若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运费事宜未能协商一致的,承运人可以通过法律措施要求托运人履行支付运费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逾期利息。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托运人、收货人,甚至承运人三者间,很少会因为运费打官司的,除非涉及的运费数额大。所以当运费金额较大时,各方又未能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为妥当的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追偿,必然要可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