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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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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律师,执业多年,非常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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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的物品丢了,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行李在乘车过程丢失,承运人要赔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台州合同律师
[导读]: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寄送的物品丢了,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

  快递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人们不用千里迢迢带东西给别人,也可以在家就购买到海内外的商品。不过自己给别人送去东西或者去实体店购买,通常就不存物品丢失的情况,而通过寄送就时常出现物品丢失的情况,那么在丢失后物品数额要怎么确定呢


  一、保价的物品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二、未进行保价的物品


  未进行保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可如下确定: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


  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倘若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寄送物品的时候,大多人都只填写寄件人收件人的详细信息,而忽略了物品的具体信息,事实上邮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保价等信息是认定货物价值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当详细的写清楚货物的有关信息。如邮单上不能显示货物的价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举证证明货物的价值,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物品较贵重,无法收集证据维权的,可以找个律师协助处理。



行李在乘车过程丢失,承运人要赔么?

  乘车过程中行李丢失了并不少见,毕竟在车站或者是乘车过程就是人多眼杂的地方,行李一不小心被人顺走实属正常,问题是行李丢了,作为承运人是否需要赔偿旅客。


  其实,承运人有没有赔偿义务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确定责任。


  1、旅客自身不注意导致行李丢失


  在火车站、汽车站不难看到一些旅客会肩上扛包,手上提袋的情形,由于带的东西过于多,旅客可能没法时刻注意到全部行李是否都在,这样就容易出现行李被错拿,偷拿的情况,此时行李仍属于旅客的控制范围内,承运人对行李的丢失并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2、行李放在指定位置或处于承运人保管下丢失


  乘坐交通工具时通常会指定位置给旅客放行李,旅客按照指示放置,其实行李就不处于旅客控制范围内,承运人就负有看管,确保不丢失的义务,如果行李丢失,承运人没能证明已经履行了妥善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托运行李丢失


  旅客花钱托运行李,为的就是少些麻烦也避免行李过多遗漏的情况。然而,承运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致使丢失的,除非能证明是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旅客没有及时签收所导致的,否则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额在托运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要赔偿实际损失。


  最后,在行李丢失的情况下要及时找承运人协助找回,确定丢失的时候,就要看承运人是否存在过错,倘若有过错的,可以协商赔偿金额,无法协商而所丢失行李包含的价值较高,也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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