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随着快递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快递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快递公司来运送货物,但货物运输有风险,因交通事故、天气灾害等等原因导致运输货物损毁灭失的情况很普遍。当运输货物出现损毁灭失时,由谁负责赔偿,该找谁赔偿,货主可以具根据运输合同约定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确定。
运输货物损毁灭失的,承运人有赔偿责任
货主将货物交付给货运公司、快递公司等承运人后,承运人应该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主交付的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这是承运人的义务。
同时在运送过程中,承运人实际上已成为货物的实际保管人,保证货物的安全也是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出现损毁灭失情况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照运输合同赔偿货主或收货人的实际损失。
当然了,如果货物的毁损或者灭失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如发生交通是因为司机重大过失或其它肇事方导致的,那么承运人在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但具体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比例,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各方过错责任大小的比例来确定。
运输货物损毁,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
如果货主已经为货物购买了保险,那么当运输货物发生损毁灭失的情况时,货主可以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偿,保险公司在赔偿货主损失后,在向承运人追偿。若货主没有替货物买保险的,自然就不能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索赔方案
在运输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的情况时,货主或收货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索赔方案,不同的索赔方案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甚至直接决定着货主或收货人能不能索取到赔偿,什么时候索取到赔偿等等事宜,容不得不点马虎。
1、承运人实力强、资金足的,应该按照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取赔偿。若双方协商赔偿不成,货主或收货人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承运人索偿。
2、承运人存在严重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等情况的,应该将承运人、司机、其它肇事者一同告上法院,进行追偿。
3、货主买有保险的,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对理赔结果不满,又未能与保险公司谈妥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4、选择合适的起诉法院。货主或收货人可以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注意的是,当运输货物损毁灭失时,货主或收货人主张索赔的,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即可,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如果货物损失大,或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参加诉讼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索赔,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建议,制定合适的理赔方案,进行理赔。
托运人、收货人在委托快递公司等承运人运输货物时,难免会遇到货物损毁灭失的情况,货物损毁灭失时,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也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就必须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失,在一定条件下,承运人能提供证据资料的,即使货物损毁灭失,承运人也可以无需赔偿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1、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在运输途中或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
2、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
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等。
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付给收货人。
因此,当发生货物的损毁迷失时,托运人只需要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已将货物按照合同交给了承运人、货物损毁灭失的事实,就可以向承运人索取赔偿了。
至于承运人该不该赔偿,是否可以不按托运人主张的赔偿金赔偿等,是需要承运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的,否则就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按照托运人的主张进行赔偿。
承运人可以不用赔偿的条件
货物运输是有风险的,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的原因非常多,有些是可以避免的,有些是不可以避免的,若一律要承运人赔偿,显然是不合理。所以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承运人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1、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骚乱、战争等社会现象。
2、货物的自然属性。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若由于挥发造成损失,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
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货物的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
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俗话说:“口讲无凭”。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货物实际已经交由承运人保管掌控,其他人根本难以得知货物的实际情。若发生货物损毁灭失时,即使实际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承运人也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资料予以证明,否则承运人都必须赔偿。
不管是托运人还是承运人,在受损货物价值大,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又存在收集证据困难的等情况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纠纷,根据律师根据实际案情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定最终的处理方案,还赔偿的赔偿,该诉讼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