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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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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律师律师,执业多年,非常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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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纠纷会牵扯到丈母娘吗 经济纠纷能直接抓走吗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0日 来源:台州合同律师
[导读]: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

 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有经济纠纷会牵扯到丈母娘吗

有经济纠纷会不会牵扯到丈母娘


不会的。




法律上本人与父母是单独的个人,没有连带,但是子女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影响的,除非和案件也有牵连的。


经济纠纷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个人之间或公民个人之间,发生在经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之争。起诉状,俗称“状子”,诉状分为民事诉状和刑事诉状。经济诉讼起诉状属于民事诉状。


经济纠纷起诉状又称经济诉状,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向法院陈述纠纷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书状。


经济纠纷会坐牢吗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的特点


1、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2、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3、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4、解决方式多样化。


经济纠纷坐牢的范畴


1、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说;


2、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等,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可能坐牢,具体看案情。


有经济纠纷会不会牵扯到丈母娘经济纠纷不会涉及到其他的亲人,在处理经济纠纷的时候要给自己维权,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来当自己的代理人。对于经济纠纷具体的解决方式或是解决要求等,在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




经济纠纷能直接抓走吗

经济纠纷能直接抓走吗


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一、经济诉讼概述


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二、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经济纠纷案件可以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涉及经济纠纷时,公安机关可传唤当事人至相应地点配合调查,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不配合公安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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