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台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纠纷的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
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对该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是民事证据范畴也应具有以下三个属性:
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一切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反映,一经形成就成为一种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必须与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证据必须与案件的真实事实有着某种联系,因而能够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存在着相互的联系。在通常情况下,凡是能够证明合同法律关系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都可以作为合同案件的证据;凡是不能证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材料,即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不能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和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核实。二是某些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才能作为证据。